| 思政教研室开展“三融入”活动,积极培育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 发布人:许玥 发布时间:2015-06-10 浏览次数:55 |
思政教研室开展“三融入”活动,积极培育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最根本的是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大学生自觉学习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贯穿“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主线。本学期,思政教研室开展“三融入”活动即“融入课堂教学”、“融入主题活动”、“融入日常生活”,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融入课堂教学”,课堂是教学的主渠道,也是德育的主渠道。本学期,思政教研室结合所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课堂教学中,重点开展了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荣辱观教育、遵纪守法教育等四个方面。运用大量的案例,采用多样的教学形式,例如演讲展示活动、课堂辩论、影片赏析、社会事件分析等,生动具体地表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高质量的课堂教学告诉同学们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什么是值得肯定和赞扬的,什么是必须反对和否定的。循循善诱,春风化雨,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种子在学生们心中生根发芽。 “融入主题活动”,思政教研室结合一些重要的节庆开展相应的主题活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中去。例如结合教师节,对学生进行“尊师爱生”,共建和谐融洽的新型师生关系;结合重阳节,对学生进行“尊老敬老帮老”的教育与实践,给自己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写信;结合国庆节,进行“祖国在我心”的演讲展示活动;结合学校“自律教育”以及新校园的建设与维护的常规教育,组织大一新生“寻找发现身边最美中侨人”的活动;结合团委进行的去张堰镇的义务劳动、学校的义务献血,我们进行“承担社会、学校责任,积极参与有意义的活动”的奉献精神教育活动;结合12月4日法制宣传日,进行“遵纪守法”的系列专题教育。通过这些主题活动,努力使我们的思修课与学校、社会、国家形成一个整体,努力营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的良好学校环境。 “融入日常生活”,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说:一种价值观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融入社会生活,让人们在实践中感知它、领悟它。要注意把我们所提倡的与人们日常生活紧密联系起来,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因此,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贵在坚持知行合一、坚持行胜于言,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因此,思政教研室要求教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日常化、具体化、形象化、生活化,让这种教育融入到日常生活中,使每个同学都能随时的感知它、领悟它,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实际行动。例如,上课前,有同学发现教室很脏就主动打扫卫生,有同学发现教室的黑板没有擦,就争着去擦,有同学早上去操场锻炼身体并随时捡拾操场垃圾等,看到这些行为,我们老师立即给予热情地鼓励与表扬,并且告知了相关系部,在更大范围内进行大力的宣传与推广。这就向同学传达一种思想,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不是大而空的东西,要从小做起,就是要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一点一滴积累,养成好思想、好品德。我们身边的一言一行都是这种价值观和道德观的体现。我们思政教师以及基础部全体教师也身体力行,主动打扫公共教室,随时随地捡拾校园垃圾,见到学生热情问候等等,做到身教言教并举,影响感染身边的学生。思政教研室通过开展“三融入”活动,以课堂为主要载体,以主题活动为主要形式,大力的弘扬身边的好品德,好言行,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化在心灵里、铭刻在脑子中,并且坚持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勤学、修德、践行,真正把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建设和谐美好的新中侨,为树立健康有为的新中侨人形象做出应有贡献。 思政教研室 周文静 |